Xxx先生:
XXX律師事務所接受Xxx(以下簡稱“X女士”)委托,依法指派本律師處理您與X女士之間民間借貸糾紛事宜。為避免給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不良的影響,今特向您致函如下:
據委托人向我們提供的材料來看,您于2009年12月24日向X女士借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元)并向其出具借條一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公民之間的借貸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隨時請求返還,借款方應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全面的履行還款義務。該款雖經姚女士的多次催要,您卻至今不予歸還,您的拒不還款行為已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并侵害了姚女士的合法財產權益。
鑒于此,我們鄭重向您提出如下要求:
請您在接到本律師函之日起三日內將借款本金人民幣壹萬元給付給X女士。
希望您能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還款義務,否則我們將依授權提起訴訟,屆時您不僅要如數償還借款本金,對于借款的利息亦應由您來承擔。請慎對之,以免訟累。
特此函告!
致函人:XXXX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 XXXX
二〇一八年X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