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的有力武器
新破產法實施后,黃世仁、楊白勞的小品故事在現實生活中將難以重演,因為只要債權人一發力,債務人很可能就要玩完。這里的債務人,限于金融機構以外的所有企業法人。債權人則沒有限制,可以是任何人,即使是被拖欠1000元勞務費的民工,也是名副其實的債權人。
新破產法施行前,債務人有債不還的,債權人通常是提起訴訟并申請法院對債務人強制執行,困難的是執行難;債權人雖然也可以申請債務人破產,但要讓法院受理,比執行還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