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確對方的實際情況。合作關系比較容易讓我們知道現在對方的具體情況到底如何,如果不是我們不好意思要賬,或者是已經要過了幾次,對方總是有借口在推脫,大家先不要生氣,先看一下是不是對方真的出現了周轉方面的問題。經常做生意的朋友肯定是偶爾有這樣的情況產生,一時間的周轉不靈并不代表對方一定不會還錢給我們,所以可以先和對方協商一下。但是如果對方是找到了其他合作商,就是故意拖欠我們的欠款不給,那么就要按照合同簽訂內容來進行處理,保障自己不出現損失。
其次,溝通無效再采取行動。很多公司要款一次沒有成功,馬上就終止和對方的合作,希望能夠給對方壓力,讓其還款。實際上如果對方真的是有難言之隱,或者是在積極籌備中,很有可能讓雙方的關系惡化。所以最開始的調查是不能少的,而且也要和對方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看一下為什么不能還款,是否可以有一個明確的還款期限等。只有在溝通沒有任何效果,而且對方確實不愿意還款的時候我們再采取措施才是最好的,一開始就做得非常極端,很有可能會惡化雙方的關系,追債也會變得困難重重。
最后,選擇有效方式,法律手段為最后手段。如果自己可以要款成功,還是不建議走法律手段,走了法律程序,可以說雙方未來的合作也就完全斷送了,F在討債都是有一定的技巧,很多公司確實不是拿不出錢,而是故意刁難,或者是更換了對接人,領導方面有指示等。還是建議大家最好能夠嘗試一些合適的方法,如果自己難以要債回來,也可以直接聯系相應的公司進行業務上的處理,只要是能夠要款回來,沒有必要走法律途徑。但是我們也并非是怕走法律程序,真的到了最后一步,拿起法律的武器還是相當關鍵的。